1、安全副矿长是本矿安全生产管理和职业病防治的直接负责人,在矿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及本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按要求贯彻落实“双全日”相关工作。
3、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宣贯、落实。
4、落实本矿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组织或者参与本矿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5、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6、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矿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7、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本矿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建议。制止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