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要求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依据董事会的授权,行使资金运用、资本运作、签订重大经济合同等权限;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以及各项基本管理规章、制度。
4.聚焦主责主业,统筹推进锡、锑、铟特色金属全产业链发展,延伸特色金属产业链。
5.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项目投资建设、生产运营等事项的沟通、落实。
6.履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规定,以及北部湾港集团党委、华锡有色党委、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职责,对华锡有色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7.加强对华锡有色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和廉洁风险防控,党员职业经理人要履行“一岗双责”,抓好管理领域内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采矿、选矿、冶炼等相关专业毕业,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采矿、选矿、冶炼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具备10年以上有色金属行业管理工作经验。
4.熟悉金融、资本运作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