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要求
(一)学历:全日制大专、本科以上学历
(二)专业:电力系统相关专业
(三)资格证书等级:助理级或中级工
(四)任职要求:
1.5年以上电力系统相关工作经验;
2.熟悉火力发电厂生产流程和安全生产的工作规范、企业管理体系和“两票”管理制度;
3.熟悉电力生产中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和检修规程;
4.熟悉相关设备的结构、原理、运行特点、检修工艺标准;
5.具有一定的分析处理相关专业设备各种异常、故障、事故的能力;
6.具有一定的的项目管理能力及较强的技术管理的能力;
7.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文件撰写能力;
8.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培训指导能力;
9.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五)岗位职责:
1.拟制、汇总各项目管辖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计划(含技改项目);
2.编写、汇总检修程序文件及技术方案,检修施工方案(或安全质量技术措施);
3.实施专业系统设备的检修维护、保养消缺、大修、小修、技术改进的工作;
4.实施专业开展所辖设备技术监督工作;
5.负责建立、完善所辖设备健康档案(设备台账、图纸资料、检修记录);
6.开展能源因素识别与评价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7.收集行业先进技术、设备及生产工艺信息,开展技术培训、技术革新,推广新工艺;
8.开展本专业的委外项目管理工作,包括对承包商所有员工进行技术交底,监管承包商检修作业全过程;
9.参与相关委外项目工程和物资采购的评议标工作;
10.实施本专业“三标一体”管理体系运行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不合格项的纠正预防措施并监督实施。
(六)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无相关职业禁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有志于从事电力检修及电力技术服务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有违法犯罪记录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活动记录的人员;
3.在其他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聘用后职位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