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要求
一、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煤矿技术管理工作,必须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主要抓好“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工作。对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等灾害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上述灾害的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负责资金的安排使用。
3.组织编制矿井长远发展规划、安全技术发展规划,认真组织研究、制定煤矿的生产布局及接续计划,确保矿井采掘接续正常,有利于煤矿的安全管理。
4.组织编制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根据工作安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救灾演习。
5.负责编制(修编)矿井地质报告,并做到合理开发、三量平衡。
6.对煤矿的“三下”开采设计、改变通风系统设计、采区设计、水平延深设计、采掘工程设计、作业规程、“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措施等进行严格审查。
7.负责批准水淹区域下废弃煤柱开采安全措施。
8.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本矿的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进行会审。
9.积极在煤矿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不断提高煤矿安全技术水平。
10.定期组织进行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制定治理措施。
11.每日对矿井瓦斯检查报表、监控系统报表等进行审阅、签字,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2.按时参加矿长生产副矿长召开的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并提出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意见。
13.督促、检查相关部门(人员)的责任制落实和技术管理等工作,定期组织进行评比活动。
14.协助矿长组织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15.组织编制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6.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17.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工作要求:
大专以上学历,煤炭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有10年以上总工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