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负责监理办的全面监理工作,向公司和业主负责。
2、依法按照合同约定的职责和权限,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环保、费用和进度等实施监理。
3、负责监理办的组建,确定监理机构岗位职责及人员,制定监理办管理制度,建立项目驻地和工地试验室。
4、主持编制监理计划,审批监理细则。
5、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交底会,熟悉合同文件,调查施工环境条件。
6、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及总体进度计划,审验主要原材料和混合料。
7、签发工程开工令、支付证书、单位工程和合同段的停工令和复工令。
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质量、安全和环保等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9、审查交工验收申请,评定工程质量,参加交、竣工验收。
10、审核工程分包、工程变更、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等。
11、采取、巡视、旁站、抽验和验收等方式,检查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