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要求
六、安监科管理人员
岗位职责:
1.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生产活动符合蒙古国国家和地方的安全法规和标准。
2.对煤矿的生产活动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提出改进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定期组织煤矿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参与煤矿的安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确保其科学性和有效性。
5.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岗位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安全工程或相关专业毕业。
2.具有2年以上露天煤矿工作经验,熟悉蒙古国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法规和标准。
3.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管理安全工作。
4.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独立处理安全事故。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承受工作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