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要求
四、总工(2.5-4)万
岗位职责:
1. 认真贯彻落实蒙古国国家技术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
2. 负责煤矿技术管理体系的建立,组织加强技术管理,推进技术进步,提升安全生产技术保障水平;
3. 组织编制煤矿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季度生产计划,提出实现技术经济目标的技术措施;
4. 组织制定和批准煤矿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相关管理制度;
5. 组织编制和审查矿区地质勘探、开拓延伸、采区设计以及相关配套工程等重大技术方案和设计;
6.组织研究和实施提高矿区抗灾能力的技术措施,组织制定防治水、火、机电、运输等事故的措施,预防重大事故发生;
7. 配合矿长和副矿长组织制定事故和灾害的抢险救援措施,参与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工作,分析总结事故原因教训,制定和组织落实防范措施;
8. 组织编制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技术攻关和科技交流;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 新装备,新材料,负责科技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的知识更新和技术培训工作;
9.负责每月施工单位工程量的审核;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及能力要求:
1. 采矿工程、矿山安全工程,地质工程,矿山测绘工程,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55岁以下,身体健康。
2. 中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10年以上煤矿技术工作经验,2年露天矿总工程师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3. 熟知采矿方案设计及原理,采矿流程和安全生产要求等相关知识,有较强的生产组织能力及扎实的专业知识。
4. 熟练应用autoCAD、cass等矿山图件绘制软件及办公自动化软件,具有矿山资源模块分析能力。
5. 具有大中型煤矿总工职务的优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