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要求
一、矿长(2-6)万
岗位职责:
1.根据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组织制定煤矿年度生产计划,并上报公司领导审批;组织实施生产计划;审核土石方剥离、爆破、采煤、复垦绿化等各项生产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对制度和流程的优化、修订提出合理化建议;
2.熟悉认真贯彻执行蒙古国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落实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和完善,确保制度有效落实和执行;
3.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并组织制定并实施本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煤矿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通过优化设计、改造煤场工艺、加强管理、提高作业效率等措施提高煤矿生产经营效益;
5.加强煤矿团队建设、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和员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员工工作技能和执行力及时向领导汇报煤矿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参加公司各类会议;
6.做好外联工作,认真落实政府各项工作要求,妥善处理矿群关系,努力为煤矿生产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7.公司相关的资质和证件办理。
任职要求:
1.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采矿相关专业,55岁以下;
2.熟悉煤矿生产工艺、技术、煤炭加工、土石方剥离等相关知识;并有2年以上矿长岗位工作经验,具有丰富的灾害治理项目经验,能够应对采空区、火区、等复杂情况的开采。
3.有矿长资格证、矿业A证相关证书、建造师证(矿业)优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