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要求
职责描述:
1、负责管辖取水口、原水净化设备、水处理设备、水汽取样设备、炉水加药设备、循环水加药设备、化验室设备、清水池及清水泵房设备、生活给水及生产生活废水系统、垃圾渗液收集系统,负责监督污水处理设备;
2、负责编制及修订化学专业和污水专业的运行、检修规程、技术措施、系统图、标准操作票、两票三制计划等技术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考核、总结;
3、负责编制化学专业和污水专业的设备检修计划,拟订备品备件、化学药品及运行、检修消耗性材料、工具、物品等采购计划;
任职资格:
1、4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电厂化学、环境工程相关专业。
2、具有3-5年以上电厂化水运行、检修工作经验,且从化水工程师岗位3年以上(具有垃圾焚烧发电厂经验者优先)。3、熟悉化水处理工艺运行和维护的专业知识,熟悉电厂化水设备及系统的有关检修规程、运行规程及相关检修工艺标准,熟悉垃圾渗滤液处理站的技术工艺。4、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