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一)按照相关安全管理标准负责监督工程项目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职责权限
(一)负责落实、执行国家、地区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以及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保证项目安全组织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
(二)审核安全专项方案、安全措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负责监督实施情况,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保证施工生产安全进行;
(三)参与安全文明工地、平安工地、节约型工地的组织工作;
(四)对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日常现场巡检和检查评价;
(五)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发现严重工程安全问题及时按规定查处,并向上级汇报;
(六)负责组织现场安全防护、临电及机械设备的验收工作;
(七)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保卫、职业卫生健康工作的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
(八)负责三级安全教育以及特殊工种的培训、考核工作,建立特殊工种台账;
(九)组织安全检查,发布安全整改意见,对违章行为实施处罚,并组织检查安全整改的落实情况;
(十)负责与甲方、监理、安检站等方面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