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岗位职责
1.1认真贯彻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决定、指示,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企业职工安全和健康。
1.2在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副部长的领导下全面监督检查公司所属各单位对国家安全生产、消防救护、安全保卫、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化和基建工程质量及有关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1.3负责每月组织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1.4参加扩建、改建、新建、技术改造、技术革新项目的安全环保措施方案审查,参加矿山重点工程的安全设计、环保工程设计、资质审查、施工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发现不符要求的要及时提出建议,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1.5参与公司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或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核工作;参与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参与矿山安全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评价。
1.6主持拟定公司及各部门年度安全奋斗目标和安全考核目标,并负责组织跟踪安全工作考核,并提出考评意见。